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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灵璧县灵城镇卫生院生物反馈神经肌肉刺激治疗工作站(生物反馈盆底评估治疗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1/10     浏览次数: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灵城镇卫生院生物反馈神经肌肉刺激治疗工作站(生物反馈盆底评估治疗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WQ2019042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1230日                    

采购日期:20201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乐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与轩辕路交口东南角6幢仓库

成交金额:182600.00元            


采购人名称:灵璧县灵城镇卫生院  

地址:灵璧县钟馗路70

联系人:彭院长

联系方式:15715578910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华夏世贸南楼719室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15555947361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公告期限: 2020  1  8 日至 2020  1 9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华夏世贸南楼719室,联系电话:1555594736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特此公告。

灵璧县灵城镇卫生院


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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